一、活動時間:
l 影片徵件:104年5月15日至104年7月15日截止。
l 影片初選:104年7月22日(三),由初選評審選出十件作品,並由承辦單位上傳至官方活動youtube頻道,以供點閱觀看。
l 影片點閱期間:104年7月23日(三)至104年8月6日(三)23:00止
l 影片決選評審:104年8月7日(四)
l 成果發表暨頒獎典禮:104年9月9日(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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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片長度:5~10分鐘為限﹝含片尾字幕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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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像尺寸:720p(1280x720pixels)或1920x1080(1080p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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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片格式:請以MP4的格式繳交,影片尺寸為1280x720(720p)以上規格,如達
1920x1080(1080p)尤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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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為原創性創作,請勿仿冒他人著作權及他人肖像權,若有侵權之嫌,將取消其參賽資格。
三、
注意事項:
1.
創作短片內容之影像、聲音及音樂等,需符合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。作品內容如引用他人之創作,應取得合法授權並繳交相關證明。
2.
參賽作品概不退還,請參賽者預先留存備份。
3.
參賽作品須為原創性,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之作品,亦未曾獲其他單位獎項或補助。
4.
所有參賽作品嚴禁抄襲與仿冒,並不得引用有版權肖像權之圖片、文章或參賽作品,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、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,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,經查證屬實涉及抄襲與仿冒將取消其得獎資格,並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,如經得獎,獎金由主辦單位依規定辦理扣繳。
5.
參賽者需同意主辦單位無條件使用其作品及劇照於電子媒體、網路、報章雜誌等宣傳用途。
6.
所有獲獎之短片應授權主辦單位日後不限地域、次數、時間及無償利用。
7.
有關活動訊息均可上網查詢。
8.
相關徵選簡章及報名表,可至本活動網站「活動報名表」下載。
9.
成果作品如未達標準,得由評審委員決定從缺。
10. 凡參加本活動之參賽者,即視同同意並遵守本活動之相關規定。
11.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,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$20,000及其以上,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%中獎所得稅額,始得領獎;中獎人如為外籍﹝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﹞,改依規定扣繳20%稅率。如得獎者未依規定繳納稅額,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者之獲獎資格。
12. 主辦單位有保留變更、終止活動之權利。本競賽若有未盡事宜,得適時修正補充之。